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
索引号 : 011356029/2022-04629 文       号 : 隽政办发〔2022〕2号
主题分类: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: 县政府办公室
名       称: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: 2022年02月21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 2022年02月14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《2022年市〈政府工作报告〉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“一把手”负总责的要求,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,并明确具体责任人,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综合督办协调工作。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、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,以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。
二、坚持统筹协调。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,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,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、完成时间节点、分管负责人及责任部门(股室)。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,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细化方案;要强化举措,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。
三、精准高效落实。各责任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,进一步明确“时间表”“施工图”,制定“任务清单”“时限清单”和“责任清单”,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自查提醒,确保工作高效推进。县政府督查室要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、效果导向,实地督查、精准督办,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、影响工作进度和总体成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。
四、加强督办检查。各责任事项牵头责任单位要分别于4月6日、7月6日、10月6日及2023年1月6日前,将第一季度、上半年、第三季度及全年责任事项完成情况,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政府督查室(联系人:阮浩南 联系电话:4688007)。
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2月1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2年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
一、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
(一)经济实力更强。
1.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200亿元,年均增长7%左右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2.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50亿元,年均增长10%,税收占比达80%。(牵头单位:县财政局;责任单位:县税务局、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3.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%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4.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%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5.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,年均增长10%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)
6.进出口总额145亿元,年均增长10%。(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)
(二)发展底盘更稳。
7.市场主体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税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政府金融办)
8.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300亿元,冶金建材产业、大健康产业产值突破千亿,打造一批500亿产业集群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350家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,各乡镇人民政府)
9.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2%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0%,亩平GDP年均增速6.8%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)
10.对标国内一流水平,优化营商环境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)
11.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。武咸同城化发展走在武汉城市圈前列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)
(三)人居环境更美。
12.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力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城发集团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.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取得实质进展。(牵头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;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城发集团)
14.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%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5.森林覆盖率达到55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.4平方米。(牵头单位:县林业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执法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6.空气优良率稳定在90%以上,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17.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委文明办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8.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9.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,中心城区功能加快完善,交通拥堵、城市内涝等问题有效解决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科经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县城发集团)
(四)人民生活更好。
20.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8%以上。(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)
21.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22.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5%以内。(牵头单位:县人社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23.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稳定在合理区间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24.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体育、养老、托幼、住房、出行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、更加均衡、更加高效。(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医保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城发集团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五)治理效能更高。
25.统筹发展和安全,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。(牵头单位:县应急管理局;责任单位: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七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26.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咸宁样板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27.平安咸宁建设提质增效。(牵头单位:县委平安通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直各相关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)
28.法治咸宁建设提质增效。(责任单位:县司法局)
29.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。(责任单位:县委平安通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)
30.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、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、县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)
二、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
(一)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%左右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二)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%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(三)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%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四)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%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五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%左右。(牵头单位:县财政局;责任单位:县税务局、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六)进出口总额增长12%。(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)
(七)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八)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.5%以内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)
三、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
(一)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。
深度融入同城化发展。
1.推动产业体系融通,瞄准武汉产业体系,紧密对接武汉东湖高新区和武汉沌口经开区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,各乡镇人民政府)
2.在产业链延链、补链上下功夫,加快发展大健康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等产业,强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3.加强与兄弟市州竞合发展、互补共赢,深化政务服务“跨市通办”,加快城市交通、医疗养老、社会保障、文化旅游“一卡通用”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医保局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)
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。
4.坚持市区一体化发展,构建“一主四辅”中心城区架构。(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)
5.进一步把中心城区经济做大、功能做强、环境做美、体制做优,市区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提升1.5个百分点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6.壮大城区实力,城市核心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、总部经济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7.提升城区能级,推动人口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向中心市区高度聚集,支持咸宁高新区产城融合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教育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8.擦亮“香城书房”品牌。(牵头单位:县文旅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9.结合城市更新,留白增绿,拆违建绿,见缝插绿,推进百姓身边的“小微绿地”“口袋公园”建设,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休闲活动场所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城发集团)
10.理顺市区体制,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。(牵头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隽水镇人民政府)
11.强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委文明办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增强县域经济活力。
12.推动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和幕阜山特色产业带扇面式发展,促进乡镇错位发展、协同发展、竞相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.支持赤壁市冲刺全国百强,咸安区、嘉鱼县进入“百强储备”,其他县位次前移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4.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,提升县级统筹资源能力,支持赤壁市打造咸宁市域副中心,支持嘉鱼、通城、崇阳、通山县城做大做强做美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林业局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5.有序推进镇改街道、村改社区工作。(牵头单位:县民政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16.实施县域优势产业、优质企业、优秀产品培育工程,培强县域高质量发展支撑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中医药产业办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卫健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7.继续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,大力支持崇阳、通山、通城开发区调区扩区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科经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林业局)
(二)着力抓实项目投资。
抓实基础设施项目。
18.持续推进咸宁—九江高速公路、G106、G107、G351和G353改扩建等重点项目,确保咸宁大道西延伸线“五一”建成。(牵头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林业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9.年内开工建设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管道途经乡镇人民政府)
20.加快推动咸宁机场、武汉—咸宁—南昌高铁、常德—岳阳—南昌高铁、通城—修水高速公路和崇阳—嘉鱼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林业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)
21.新建5G基站500座,实现5G网络信号县级城区全覆盖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县铁塔公司、县电信公司、县移动公司、县联通公司)
抓实重点产业项目。
22.加快推进通城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项目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抓实关键民生项目。
23.全面推进城区供水增量提质骨干水源工程。(牵头单位:县城发集团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住建局)
24.深入开展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。(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)
25.着力推进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补短板项目。(牵头单位:县水利和湖泊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)
26.确保87座小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年内达标竣工验收。(牵头单位:县水利和湖泊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抓实重大招商项目。
27.坚持招商引资“一号工程”,瞄准高端“招大引强”,面向未来“招新引优”,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、中国100强民营企业、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,新签约50亿元重大项目5个,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0个,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40个。(牵头单位: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、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)
(三)做强做优新型工业。
推动产业提链工程。
28.聚焦电子信息、机电制造、纺织服装、生物医药、汽车及零部件、健康食品及饮料、现代冶金建材、节能环保等8大重点产业链,加快研究制定技术结构图、应用领域图、产业布局图、发展路线图、招商目标图,推动创新链、人才链和供应链三链融合,每个产业培育“链主”企业3家、引进产业领航企业不少于1家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人社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29.精准推动“个转企”“小进规”,强化109个新增产值超2000万元增长点保障服务,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市场监管局)
30.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6家,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家,新增湖北民营100强企业1家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、县政府金融办、县税务局)
推动技改提能工程。
31.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2%以上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财政局)
32.推动冶金、钢铁、建材、机电、纺织、森工、涂附磨具、电力能源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林业局、县供电公司)
33.加快推动“企业上云”工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,培育智能制造和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10家,培育互联网融合发展平台3家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文旅局、县融媒体中心、县电信公司)
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计划。
34.培植发展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特种装备、新能源、先进复合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场监管局)
35.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,做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商务局)
36.推进军民融合发展,加快建设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县人武部、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)
37.积极发展数字经济、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卫健局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、县融媒体中心)
(四)加快壮大现代服务业。
做大康养产业。
38.坚持“医、药、养、健、游、护”一体谋划实施,培育千亿产值大健康产业集群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民政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39.发展黄精、白芨、金刚藤、杜仲、金银花、钩藤等道地中药材,新建2万亩以上中药材基地。(牵头单位:县中医药产业办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卫健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40.支持厚福医疗、福人金身、真奥药业、人福药辅、稳健卫材、金士达卫材等生物医药、中药制剂、化学制药、医疗器械领域重点企业做强做大。(牵头单位:县中医药产业办;责任单位:县卫健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市场监管局)
41.以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城市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为引领,开发“医养”“药养”“食养”“泉养”养生产品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民政局、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42.加快梓山湖医养融合新城、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实施,打造中国中部康养城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)
43.以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护理专业教育基地为目标,大力推进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,做强做优咸宁家政、桂乡护理等服务品牌。(牵头单位:县教育局;责任单位: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残联)
推动新型消费。
44.激活城市消费,开展消费促进活动,改造提升一批特色步行街,策划夜间消费特色项目,形成一批消费新地标、新场景,打造区域特色消费节点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45.挖掘农村消费,加强“互联网+农产品进城”工程和“电子商务进农村”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46.支持电商与邮政物流协同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、县邮政公司)
47.发展“小店经济”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48.支持“直播电商”、社区电商、无人零售、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融媒体中心)
49.建设全国商贸产品标准化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)
50.大力推广“咸宁优品”,打造一批咸宁区域公共品牌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)
发展生产性服务业。
51.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,发展普惠金融,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等问题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金融办;责任单位:县人民银行、通城银保监分局)
52.加快建设市、县两级物流园区,引进网络货运平台和龙头物流企业。(牵头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邮政公司)
53.加快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)
54.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,抓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。(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)
55.组建公共检测集团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)
56.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培育、示范、护航“三大工程”和标准品牌提升行动。(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)
做优全域旅游。
57.充分挖掘温泉文化、红色文化、三国文化、砖茶文化等特色资源,大力推广温泉养生、康养旅居、万里茶道、湖光山色、航空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。(牵头单位:县文旅局;责任单位:县林业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58.整合幕阜山旅游公路沿线旅游资源,打造“自在驾行、畅游咸宁”生态旅游产品。(牵头单位:县文旅局;责任单位:县林业局、县城发集团,旅游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)
59.推进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建设,做好孙郭胡城址、王家畈、天岳关抗日遗址、原省煤机厂旧址等文化遗迹和工业旧址的保护利用文章。(牵头单位:县文旅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、县城发集团,麦市镇人民政府)
60.大力发展乡村旅游,持续实施“万千百”工程。(牵头单位:县文旅局;责任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五)优先发展农业农村。
推进农业高质高效。
61.严格耕地保护。(牵头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财政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62.守好咸宁粮仓,建好20.85万亩高标准农田,实施优质粮工程,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295万亩以上,产量117万吨以上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63.以工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,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,重点打造茶叶、蔬菜(莲)、生猪(鸡禽及蛋制品)、中药材、特色淡水产品、油茶、竹、桂花等8个农业主导产业链,每个产业重点培育2家细分行业领军企业、5家加工型龙头企业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中医药产业办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卫健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64.继续实施咸宁农产品品牌计划,做强做优咸宁桂花、赤壁青砖茶和猕猴桃、嘉鱼蔬菜、咸安莲子、通城茶油、崇阳白茶、通山枇杷等公共品牌。(牵头单位:县林业局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推动乡村宜居宜业。
65.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全覆盖,推进“擦亮小城镇”行动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“擦亮小城镇”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)
66.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;责任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医保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67.深化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创建。(牵头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68.美化乡村环境,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;责任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69.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、农村厕所革命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;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、县住建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卫健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0.实施“五扶”行动,精心培养200名适应乡村治理的人才。(牵头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;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文旅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聚力农民富裕富足。
71.加强脱贫人口产业、就业帮扶,稳步提升“两不愁”水平。扎实做好教育帮扶、健康帮扶,积极实施危房改造,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,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%。(牵头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;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医保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2.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“五基”行动,巩固“三保障”成果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3.实施脱贫巩固提升工程,帮扶项目800个。(牵头单位:县乡村振兴局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4.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“培强、扶优、提升”工程,实现50%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,确保2022年底192个脱贫村债务清零。(牵头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乡村振兴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六)推进改革创新开放。
加快改革步伐。
75.纵深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。(牵头单位: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6.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77.推进市民之家国家级标准化建设,推行“一网通办、一窗通办、一事联办、跨省通办”,推广代办制、容缺受理、先建后验、首问负责制、“一把手”走流程等做法。(牵头单位: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)
78.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、民营企业座谈会、重点项目“绿色通道”“企业直通车”等制度,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政策,降低企业成本不低于20亿元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县工商联、县发改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政府金融办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、县税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、县供电公司)
79.持续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,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。(牵头单位:县财政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80.全力支持三赢兴、平安电工、海威复合材料、维达力等企业上市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金融办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财政局、县税务局、县科经局、县人民银行等单位)
促进创新创业。
81.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50家,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%。(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)
82.加快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,推行“揭榜挂帅”制度,持续加强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、咸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)
83.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,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,高标准推进10家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,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家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50%。(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)
84.持续推进“科创中国”试点城市建设,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0件,转化专利与科技成果80项,技术合同成交额65亿元。(牵头单位:县科协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市场监管局)
85.实施市场主体“引、育、壮”工程,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在30万户以上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86.培养引进用好专业人才,深入推进“三个一百”建设,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县委人才办、县人社局)
87.实施“才聚咸宁”计划,实现引进人才奖励资金无需申报直达个人账户。(牵头单位:县人社局;责任单位:县委人才办、县财政局)
扩大对外开放。
88.深度融入“一带一路”,积极拓展友城合作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委外事办、县科经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文旅局)
89.积极推进咸宁综合保税区、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,促进贸易便利化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税务局)
90.培育开放企业,持续推进外贸“三项工程”,支持重点出口企业做大做强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税务局)
91.实施外贸新业态发展工程,发展跨境电商,加快引进和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92.“一县一策”“一企一策”制定市场开拓方案,新建5个“桂香咸宁”展示窗口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工商联、县科经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)
93.推进山川协作工程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科经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林业局)
94.支持通城县建设“通平修”绿色发展先行区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文旅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交通运输局,有关乡镇人民政府)
(七)不断夯实绿色本底
守护良好生态环境。
95.推动“三线一单”落地应用,加快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96.实施幕阜山区重点片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。(牵头单位:县水利和湖泊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97.深化河湖库长制。(牵头单位:县水利和湖泊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98.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城管执法局)
99.建成“智慧长江”生态环境监管体系。(责任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)
100.完成47个废弃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。(牵头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;责任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林业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01.落实林长制,全面实施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,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,退化林修复8.75万亩。(牵头单位:县林业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提升绿色发展水平。
102.加快制定咸宁碳达峰、碳中和行动方案和路线图,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创新,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(牵头单位:县发改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林业局、县人民银行)
103.着力构建以绿色工业、生态农业、生态旅游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文旅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04.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。(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)
105.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、培育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。(牵头单位:县科经局;责任单位: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县生态环境局)
106.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。(牵头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;责任单位: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)
107.新建50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(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县城发集团)
108.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09.创建省级森林乡村6个。(牵头单位:县林业局;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转化绿色发展机制。
110.接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林业局、县城管执法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1.支持崇阳县、通城县、通山县开展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转化路径试点示范。(牵头单位:县林业局;责任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2.完善“绿色咸宁”标准体系,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上升成为国家标准。(牵头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;责任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住建局)
113.压实生态责任,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审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4.完善保护措施,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,优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。(牵头单位:县生态环境局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水利和湖泊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(八)持续改善社会事业。
加强社会保障。
115.加强粮油、蔬菜等基本民生商品稳价保供工作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6.坚持就业优先,推进创业带动就业,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、农村劳动力、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,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功能,新增城镇就业3.7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5%以内。(牵头单位:县人社局;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、县民政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县残联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7.提升社会救助和特殊人群关爱服务水平。(牵头单位:县民政局;责任单位:团县委、县残联、县妇联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18.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。(责任单位:县退役军人事务局)
119.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,稳妥有序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发展社会事业。
120.加快建设普惠性幼儿园,着力解决入公办园难、入民办园贵问题。(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)
121.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,加快农村教学点撤并工作。(牵头单位:县教育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122.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,落实“双减”政策。(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)
123.抓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、特殊教育特惠特办。(牵头单位:县教育局;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残联)
124.实行教师师德师风宣誓制度。(责任单位:县教育局)
125.加快健康咸宁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26.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127.支持赤壁市人民医院、通城县人民医院、嘉鱼县人民医院、崇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)
128.持续实施“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”计划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教育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29.推进“323”攻坚行动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0.完善“一老一小”人口服务体系,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覆盖。(牵头单位:县民政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教育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医保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1.出台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,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试点示范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卫健局;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医保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2.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加快“三老一村”改造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县科经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城管执法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强化社会治理。
133.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全面构筑全链条精准防控网。(牵头单位:县疫情防控指挥部;责任单位: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、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4.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,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(牵头单位:县应急管理局;责任单位:县安委会成员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5.加强食品、药械、特种设备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。(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)
136.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。(牵头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;责任单位: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)
137.抓实抓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。全面完成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委平安通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委平安通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8.持续开展“红色物业”规范提升专项行动。(牵头单位:县住建局;责任单位:各乡镇人民政府)
139.纵深推进常态化“扫黑除恶”。(牵头单位:县委政法委;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40.推动“雪亮工程”扩面提效。(牵头单位:县“雪亮工程”建设指挥部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“雪亮工程”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)
141.加快推进“情指勤舆”一体化建设。(牵头单位:县公安局;责任单位:县民政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文旅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消防大队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42.做好国防动员、双拥、应急、人防、民族宗教、援疆等工作。(责任单位:县国动办、县发改局、县民宗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)
143.支持工青妇、残联、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。(责任单位: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、县残联、县红十字会)
(九)加强政府自身建设。
坚持忠诚履政。
144.旗帜鲜明讲政治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环节,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、决策部署,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。把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考题、永恒课题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以真心赢民心、以责任换信任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坚持依法行政。
145.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扎实抓好“八五”普法。(牵头单位:县司法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46.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、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,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。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、巡视巡察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坚持高效善政。
147.发扬“拼、抢、实”的工作作风,坚持“五到四从四多”工作方法,坚决防止简单化、乱作为,坚决纠治不担当、不作为。突出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,强化闭环管理,把工作往深里钻、往实里锤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坚持从严治政。
148.打造清廉政府、清廉机关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常怀远虑、居安思危,敬畏人民、敬畏法纪、敬畏历史、敬畏文化、敬畏生态,科学决策、慎重用权。(牵头单位:县政府办公室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149.精打细算,节用裕民,以政府过“紧日子”换取人民群众过“好日子”。(牵头单位:县财政局;责任单位:县直各单位,各乡镇人民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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